近日,四川部分地區持續出現高溫天氣。8月21日,全省多地最高氣溫達到39℃及以上。烈日炙烤下,您的高溫津貼領到了嗎?“全省高溫津貼按天發放,如果勞動者符合條件卻沒有領到高溫津貼,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按天發放,每人每天13—23元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發文,從8月1日起,全省高溫津貼標準從每人每天10元—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元—23元。在持續高溫天氣下,有關高溫津貼的這些知識需要了解。
目前,四川高溫津貼按天發放。所謂按天發放,是指全年當中,只要當天氣溫達到發放高溫津貼標準,就應該發放高溫津貼。“四川自2007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以來,一直采用按天發放的方式。”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同時又不過多增加用人單位負擔。
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什么是高溫作業?什么是高溫天氣?什么又是高溫天氣作業?
上述負責人介紹,根據相關規定,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勞動者符合領取條件,但沒領到高溫津貼,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舉報電話:028—86131176。
三大權益,高溫下的勞動者別忽略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溫馨提醒,在高溫下辛勤工作的勞動者們,享有三大權益。
首先,勞動者有休息權利。
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時間,盡量避開酷熱時段作業,適當增加勞動者休息時間和輪換班次。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并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其次,相應的防暑降溫措施。
用人單位應在高溫天氣戶外工作場所或高溫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防暑降溫設備設施,為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等。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從事戶外作業及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對出現中暑等癥狀的勞動者,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時及時送醫治療。
第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防暑降溫飲料不得沖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要合理確定高溫天氣下勞動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不得因高溫天氣停工、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
記者 劉春華
(來源:川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