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綿陽7月30日電 (記者 楊勇)暫住四川綿陽的米某某于7月24日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次密接觸者,根據防疫規定應進行醫學隔離。但是,米某某采用關機、不開門等方式拒絕配合隔離。其男友劉某某(綿陽某科技公司負責人)明知其女友的情況,仍然拒絕配合并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查找米某某。7月30日下午,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依法對米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對劉某某做出警告處罰。
據了解,米某某是四川省蓬溪縣人,暫住四川省綿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系綿陽市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庫管員。7月24日,米某某被綿陽市涪城區疾控中心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次密接觸者,按相關疫情防控要求,需對米某某進行醫學隔離。
當日,綿陽市經開區疫情防控部門工作人員電話通知米某某,明確要求米某某進行醫學隔離,但米某某拒絕配合隔離。期間,疫情防控部門、塘汛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多次與米某某聯系,查找其下落,但米某某采用不接電話、關機、不開門等方式躲避隔離。
米某某的男友劉某某,是米某某所在公司的負責人,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知查找米某某過程中,劉某某明知其女友是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次密接觸者,仍拒絕配合并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查找米某某。
米某某、劉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
7月3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綿陽市公安局城南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米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對其男友劉某某做出處警告的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