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2月17日電 (劉剛 李璐璐 貢宣)近日,自貢市貢井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自貢市某大藥房進行監督檢查時,現場查處了一起藥房銷售過期藥品案,并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

當天,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在該藥店中藥飲片區里有2盒粉葛粉,凈含量:60g(3g×20袋),規格:細粉,貯藏:密封,生產企業:太極集團四川綿陽制藥有限公司,產品批號:1810002,生產日期:2018.10.22,有效期:36個月,藥品生產許可證:川20160170,旁邊擺放有用于售賣的其他中藥飲片,截至檢查之日上述2盒粉葛粉均已超過有效期。
據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上述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按劣藥論處,執法人員當即予以先行登記保存。貢井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并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給予了當事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