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2月25日電(吳平華 )近日,簡陽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簡陽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簡陽市規自局及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石橋街道辦及石鐘鎮群眾代表等60余人旁聽庭審。
陳某某以其作為實際控制人的某生態旅游公司名義與簡陽市石鐘鎮某村村民簽訂《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約定“租用該村61.62畝耕地用于種植,租期9年。”此后,陳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安排人員在該租用耕地上面傾倒堆放簡陽沱四橋附近建筑工地運來的渣土(主要為泥土和石頭),并收取費用牟利。經簡陽市規自局送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仍不整改,繼續實施不法行為。后簡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傾倒堆放渣土,數量達21.93畝,造成耕地質量收到嚴重毀壞,其行為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遂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對其違法所得17萬元予以追繳,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責令陳某某在簡陽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支付生態環境損害修復方案評估鑒定費用29萬元,并按照《生態環境損害修復方案》進行修復,承擔修復效果評估、驗收、檢測等費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