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3月30日電(吳平華 )“我偏不坐,我就喜歡站著,你能把我怎樣呢?”近日,在簡陽法院執行事務中心的接待室發出一句“不和諧”的聲音……
曾某與謝某在打工時結識,2019年謝某以包工的名義讓曾某到其工地上做工,后卻一直拖欠其勞務費兩萬余元。二人在簡陽法院組織下,協商一致并經司法確認,由謝某分兩年支付曾某被拖欠的勞務費。協議達成后,謝某對曾某的多次催款一直未予理睬,并將其拉黑,隨后“消失”。曾某無奈,于今年3月申請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通過“總對總”系統查控,執行局依法凍結謝某銀行賬戶,在品迭申請執行標的后,還余一千七百多元未執行到位,故通知雙方到法院處理該案。
雙方到法院后,被執行人謝某在執行法官勸說下仍態度囂張,拒不配合法官執行,在得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被采取強制措施后,拍桌而起并打算強行離開調解室。
在現場,謝某不知悔改且囂張跋扈,嚴重影響法院工作的正常開展,故執行法官決定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的決定,并對其進行現場訓誡。經訓誡教育,謝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法院工作。最終,謝某當場支付欠付曾某的款項并繳納了2000元罰款,案件順利執行完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