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0月12日電 (記者 劉忠俊)10月12日,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向社會公開曝光了該省查處的6起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6起案例主要集中在德陽和攀枝花市。
2023年以來,四川各地扎實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年行動、“強安2023”監管執法等行動,聚焦各個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深入生產一線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
2023年1月11日至12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市某機械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未對加熱爐(天然氣爐)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熱處理車間加熱爐、淬火池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上崗作業[2022年新入職熱處理工張某慶未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上崗作業]等違法事實。以上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安全生產法》,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相關規定,德陽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該公司處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2月15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稱,什邡市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儲存硫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其未將危險化學品(2700余噸散裝硫磺)儲存在專用倉庫。以上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德陽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處9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12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四川某石油裝備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規定與其承租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對四川某石油裝備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作出處8500元和1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15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建材企業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未與承租公司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承租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同時,該公司還存在有限空間球磨機作業場所未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上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該公司處5000元罰款,對公司主要負責人陳某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違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處4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對該公司處9000元罰款、公司主要負責人陳某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7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球磨磁選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限空間球磨機的作業場所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相關規定,依法對該公司處7000元和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公司主要負責人宋某某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以上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對該公司處10000元罰款、對宋某某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8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業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特種作業人員趙某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上述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目前,當地應急部門已對其立案調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