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1月23日電(吳平華)近日,四川簡陽法院在訴前成功調解一起行政補償糾紛司法確認案件,經過承辦法官積極組織當事人溝通協調,促成雙方達成了行政賠償,案件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2022年,四川某生物公司被引入某鎮從事黑水虻養殖生產活動。經環保督查,發現該公司涉嫌違反環境保護、耕地非糧化等法律法規。后鎮政府作出拆除大棚及料池并復耕的決定,生物公司要求鎮政府補償損失,但鎮政府認為其請求金額不合理,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同意補償金額。為此,科技公司負責人多次信訪,同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接到此案后,承辦法官和調解員在訴前調解時結合拆除行為是否合法,補償標準、補償面積如何認定等充分聽取當事雙方意見,多次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簽訂行政補償協議。科技公司息訴罷訪,案件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法院一方面對行政相對人作了普法宣傳,宣講其通過廚余垃圾養殖黑水虻對地方環境的危害,以及違反國家耕地非糧化政策,另一方面也對行政機關規范執法活動提出了意見建議,有力促進了地方環境資源保護、行政機關規范執法。同時,本案是踐行“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生動實踐,行政司法的提前介入,行政訴前調解的積極作為,既為行政補償糾紛開拓了實質性化解新渠道,也為行政爭議的訴源治理提供了良好典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