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2月14日電 (劉剛 李遠)今年以來,自貢高新公安分局緊緊圍繞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和執法責任體系改革的總要求,依托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構建了“1+4+N”案件管理模式,著力打造案件管理“1中心”基站,延伸基層派出所“4室”觸角,聚焦警情、案件、人員、財物、場所、卷宗等“N要素”,持續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向縱深發展。
據介紹,高新公安積極發揮中心“基站”作用,依托案管中心,對上承接下發問題線索,對下聯系各案管室核查問題,形成“收-核-發-辯-審”閉環運作,并圍繞執法全鏈完整性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實現執法監督重心從事后發現問題向事前、事中風險防控方向的轉變,確保風險隱患發現在小、處置在早。目前,共下發執法監督提醒54期,檢查發現問題40余個。
同時,延伸案管室“觸角”范圍。緊盯“警、案、人、物、場、卷”等執法核心要素,將辦案區接入案管室監管屏,專管民警開展24小時巡查監督,嚴防發生無人看管、單人詢問、物品隨意放置等情況,做到實時提醒、預防為主、隱患清零;將在外執法活動(包括接處警、辨認、送押等)5G執法記錄儀納入監管范圍,實時糾偏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切實保障執法安全。
據悉,自貢高新公安還加強了涉案財物統一管理。堅持涉案財物“管辦分離”的原則,嚴格涉案物品移交制度,將“物隨案轉”的傳統模式轉變為“財物歸口”的統管模式,推行“建設中心+所隊”聯合的“一站式、倉儲式”涉案財物管理中心,由案管室承擔案管中心與辦案隊伍之間涉案財物“集散點”作用,實行7類案件性質、5類物品特性分類定組的網格化管理,打造15個集中區,實現涉案財物“一體化”管理、“換押式”流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