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成都市城管委獲悉,成都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責任加快推進全流程分類體系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成都各級各部門職能職責。
成都市級相關部門職責是這些
根據《通知》,成都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負責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確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標,制定各區(市)縣生活垃圾處理總量控制計劃和人均減量目標,并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評體系進行考核,制定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綜合協調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市城管委負責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考核,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生活垃圾管理專項規劃;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文件、標準規范等,并向社會公布;加強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工作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市住建局負責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委、市商務局推進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配套建設垃圾收集站(房)、轉運站、再生資源回收站等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工作;加強全市物業服務人管理工作,監督全市物業服務人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責任,推進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可回收物、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關標準、規范、規劃及配套文件制定工作,暢通回收利用渠道,建設完善包含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分揀拆解中心在內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體系。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有害垃圾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監督管理工作:牽頭開展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暫存場所建設工作,組織制定有害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相關標準、規范及配套文件。
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發改、經信、教育、財政、民政、公安、交通、科技、衛健、文廣旅、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其他市級相關部門,負責推動本行業、本系統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主體充分履行分類投放責任,組織開展本行業、本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培訓、工作評價、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宣傳引導等。其中,市教育局負責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本市幼兒園、中小學校教育內容,并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實踐活動。
各區(市)縣政府及部門職責是這些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轉運、處理設施,建立本行政區域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類處理體系;制定本區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處理設施的年度建設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加快廚余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廚余垃圾源頭就地就近處理;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保障生活垃圾管理的資金投入和土地供給,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落實市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標和總量控制計劃。
各區(市)縣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其轄區內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包括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要求和標準作為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嚴格監督合同履行情況,推動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設備;加強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評估相關單位的履約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執法查處工作。
各區(市)縣住建局負責推動執行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會同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推進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配套建設垃圾收集站(房)、轉運站、再生資源回收站等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管理工作,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人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責任,推進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各區(市)縣商務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可回收物、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關標準、規范及配套文件,組織實施可回收物利用專項規劃,強化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宣傳引導;合理布局本行政區域內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分揀拆解中心等,暢通回收利用渠道,建設完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體系,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各區(市)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有害垃圾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牽頭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有害垃圾暫存場所建設工作,推動落實有害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相關標準、規范及配套文件要求,對有害垃圾進行安全無害化處置。
街道、社區生活垃圾分類職責明確
關于街道(鎮)、社區(村)等基層部門相關職責職能,《通知》也有說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的組織、動員、宣傳、指導工作,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等日常管理工作,動員轄區內單位、家庭和個人參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推進現有不具備分類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的分類改造工作,并對既有住宅區增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給予補貼;對轄區內的農村地區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處理實施監督管理;履行不能確定管理責任人區域的管理責任人責任。
作為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采購方的街道(鎮)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分類收運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單位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工作,監督分類收運合同履行,杜絕“混裝混運”。
居(村)民委員會負責配合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做好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的組織、動員、宣傳、指導工作;倡導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納入居民公約和村規民約;履行實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區劃和農村散居區域的分類管理責任人責任,建立責任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及時維護更換責任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保障其正常使用;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監督責任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發現未按標準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及時進行勸阻整改;投放人拒不聽從勸阻的,及時向城市管理部門報告。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林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