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統籌醫保基金協議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研討會舉行。會上,《成都市醫療保障基金行政檢查和線索處理重點流程工作規范(試行)》發布。
《規范(試行)》共八章三十四條,規定了醫保基金使用行政檢查的總則、內容,以及案件受理、調查取證、移送移交、會審、案件評查等線索處理關鍵環節,實現了行政和協議管理流程上的高度統籌、職責上的清晰劃分。
據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規范(試行)》完善了案件辦理流程,創設案件會審制度,強化證據指引體系,將協議管理和行政監管結合為一個有機整體,形成一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將提高監管效率和案件辦理質效,保證執法公正,有效預防執法腐敗。
此前,基金監管模式在成都市青羊區試點,截至目前,運用會審機制辦理案件136件,進一步筑牢了基金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