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七部門印發改進科技評價新措施
29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為進一步改進我省科技評價體系,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省科技廳、省新聞出版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協會、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共同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具體措施(試行)》。
記者了解到,文件提出,強化對各類科技活動的分類考核評價,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不把論文(代表作)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或主要的評價依據。
對于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注重評價新發現、新觀點、新原理、新方法、新規律的原創性和科學價值、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需求中關鍵科學問題的效能、支撐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的效果、代表性論文等科研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對于應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類科技活動,注重評價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和關鍵部件、實驗裝置/系統、應用解決方案、新診療方案、臨床指南/規范、科學數據、科技報告、軟件等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以及在解決制約產業創新、民生改善與社會進步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中取得的標志性成果,培育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創新產品和高端產業,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資本化、產業化方面的作用和效益,不把論文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文件提出,對于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和省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評估,突出學術或技術創新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產業集聚及結構優化能力、可持續發展、創新管理能力和成效、服務績效等,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估依據和考核指標。
對于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孵化器、技術創新中心、科技園區、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產業技術研究院、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類基地,建立專門的指標體系,加強動態評價,注重評估對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應用能力、對行業技術進步的帶動作用以及對我省重大技術需求、工程建設、產業化需要的支撐保障作用,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估依據和考核指標。
對于省級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基礎支撐與條件保障類基地,注重評估科技創新條件資源支撐保障和服務能力以及對外服務的質量和效果,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估依據和考核指標。
對于省級重點實驗室等科學與工程研究類基地,注重評估原始創新能力、國際科學前沿競爭力、滿足國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能力等。實行論文評價代表作制度,每個評估周期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0篇。(記者 宋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