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史曉露
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公布了《關于全國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單位的批復》,四川共有20個區(市、縣)獲批該項試點。
據悉,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經〔2021〕2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經各省份推薦、農業農村部研究,確定河北省高邑縣等236個縣(市、區、旗、團、場)、北京市昌平區等12個市轄區為全國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地區推進試點單位。
試點任務主要包括發展壯大單體農民合作社、促進聯合與合作、提升縣域指導扶持服務能力等三方面13項任務。 其中包括:
鼓勵農民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經營權、林權等各種資源要素作價出資辦社入社,擴大成員覆蓋面。鼓勵農民合作社加強農產品初加工、倉儲物流、技術指導、市場營銷等能力建設,向產加銷一體化拓展。鼓勵以農民合作社為組織載體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業務合作。面向鄉土專家、大學生村官、返鄉創業人員、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等人才培養發展農民合作社輔導員,對農民合作社運行管理、市場營銷等給予指導。鼓勵推動中國郵政、中化、中糧、滴滴出行、阿里巴巴等企業服務對接農民合作社發展需求,共同打造種植養殖技術、農產品物流銷售、金融服務等平臺,幫助農民合作社提升生產經營水平。
本輪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試點工作,加強新型經營主體信息共享,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財務制度優化服務,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金融服務和支持力度。
四川獲批的全國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單位名單:
成都市溫江區、金堂縣、蒲江縣、榮縣、攀枝花市仁和區、瀘縣、合江縣、德陽市旌陽區、梓潼縣、射洪市、夾江縣、南充市高坪區、蓬安縣、宜賓市翠屏區、達州市通川區、青神縣、眉山市東坡區、平昌縣、石棉縣、資陽市雁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