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記者從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獲悉,省林草局近日印發了《關于開展野豬致害防控試點的通知》,決定在綿陽市北川縣、廣元市青川縣和朝天區以及巴中市通江縣開展野豬致害防控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四點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穩步推進試點工作,維護好生態平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開展摸底調查和業務培訓,按照《防控野豬危害技術要點》要求,結合本區域野豬種群分布情況制定試點方案,組建獵捕隊伍,強化業務培訓,確保獵捕安全;要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依法科學開展獵捕活動,妥善處置獵獲物,嚴禁食用;要探索預防措施,完善補償機制,積極探索防范野生動物危害措施,推進野生動物致害綜合保險試點,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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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省國土綠化、生態修復、野生動物保護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得到全面提升。同時,全省野豬野外種群數量持續上升、活動范圍不斷擴大,野豬損壞農作物、危害家畜、傷人致殘致死的事件呈逐年上升趨勢。
為科學預防和處置野豬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林草局今年5月向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門下發通知,對做好野豬種群調控處置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確,依法開展野豬種群調控。縣級(市、區)林草主管部門,可組織或委托相關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野豬種群數量、種群結構、分布及活動范圍等情況進行調查,掌握其集中分布區域、主要危害區域和危害類型,對超過生態容量、給當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野豬種群,制定獵捕措施等種群調控方案,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實施。
實施野豬種群調控野外獵捕具有專業性和一定風險性。通知明確,必須確保規范有序、安全高效。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可依托當地社區居民、退伍軍人等社會力量組建專業獵捕隊,并可選聘當地老獵人為隊員或顧問,在相關部門監督指導下開展。暫不具備組建專業獵捕隊伍的地區,可由當地政府委托有關力量或邀請其他地區專業獵捕隊伍實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宣傳,廣泛傳播野生動物生活習性等知識,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對正在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進入市區或人口密集區的野豬,各地可按照應急處置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除危害,必要時可以擊斃。
通知明確,捕獲的野豬一律禁止食用。對捕獲的野豬活體,經批準后可用于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基因資源保存。對獵獲的野豬死體,有條件的地方可經批準后制作成標本,用于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無條件制作成標本的,就地作無害化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