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因水而興,保護飲用水水源是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內容。記者日前獲悉,《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規定》在地方性法規原則性規定基礎上,補充了保護區“撤銷”工作環節,進一步完善了保護區劃定、調整、撤銷全生命周期決策程序,統一規范了勘界定標要求,明確了地方和部門職責,更加完整、準確、全面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的管理制度體系。四川成為全國首個健全“地方性法規+配套制度”、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的省份。
同時,《規定》提高決策質量,引入重大行政決策“五步法”,明確市(州)人民政府必須履行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等程序,確保科學劃定、優化調整、合理撤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這有利于筑牢生態防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調整、撤銷)涉及社會公眾利益,守護好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的底線。
《規定》還充分銜接最新發布的《四川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定標技術指南》地方標準,在全國首創以制度形式固化勘界定標和邊界矢量圖的管理,兩者有機結合,突出操作的實用性、程序的合法性、管理的規范性,形成從決策到執行、從平面到立體的全方位、全過程閉環管理,確保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圖地一致、邊界精準。(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劉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