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首屏新聞成都6月7日訊(記者 謝川霞)“如何區分外部過問、內部過問、接觸交往情形?”“法院工作人員遇到親友、熟人請托轉遞涉案材料,是否需要記錄報告?”“法院工作人員遇到親友、熟人咨詢法律問題或訴訟程序問題,是否需要記錄報告?”……近日,四川高院編印的《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100問》,對以上問題有了權威詳細解答,解決了法院工作人員在執行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過程中的諸多疑惑顧慮問題。
四川高院在全國首創以問答并編印成手冊形式,全面系統解讀“三個規定”政策要求,逐一解答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制度要點、填報疑點、工作重點。針對近年全省法院執行“三個規定”中的“不愿報、不敢報、不知道如何報”等問題,2023年9月,四川高院督察室結合全省法院“三個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大督查工作,全面收集貫徹執行“三個規定”存在的問題、法院干警的填報疑點和困惑等等,成立“三個規定”學習問答手冊編寫組,對“三個規定”制度原文、最高人民法院配套文件要求及張軍院長講話精神再學習、再研究、再討論,分類梳理形成100個問題,并逐條予以回答。“對于其中重點難點多次組織專題研究,并積極爭取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指導,形成初稿后在全省三級法院廣泛征求意見,歷經6稿修改最終成書。”四川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近年來,四川高院始終把嚴格執行“三個規定”作為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重要措施擺在突出位置,引導全省法院干警牢固樹立“如實記錄報告是責任,不如實記錄報告是違紀”的意識,采取每月通報、提醒約談、責任倒查等方式,督促全省法院干警“有問必錄、應報盡報”,形成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的良好氛圍,有力規范了法院干警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等接觸交往行為。(四川高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