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黃色捷豹、車牌號川A*****, 重復川A*****,車速249!時車速249!”,這是2021年2月23日二繞東段高速交警在查處到的一起超過規定速度107.5%的違法行為。

2月23日,二繞東段高速交警在轄區路段開展勤務檢查工作,發現一輛黃色捷豹車速飆到了249公里/小時,幾分鐘后民警就在三岔湖收費站將該車攔截,駕駛人廖某當場承認了他的超速行為。
廖某告訴民警他是為了趕去三岔長島國際酒店商討預訂婚禮事宜,抱著僥幸心理超速行駛,沒想到還是被民警查到。高速交警范鋼在現場對廖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3月26日,廖某持相關證件到高速交警一支隊十二大隊接受處理,民警依法對其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款1900元。
記者從網上查詢得知,此前,四川省超速違法記錄的車速為202km/h,為一奧迪轎車在樂宜高速上創造的。
圖片由省高速公路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