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高空拋物罪”正式入刑后,“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仍然存在。1月6日,家住成都市金輝楓尚小區的居民反映,在小區一棟一單元經常出現高空拋扔垃圾的現象,樓下的樹上掛著不少塑料袋,“塑料袋掛在樹上,既不美觀還很危險。”居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采取措施,揪出拋物者。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經過街道辦調查處理后,高掛枝頭的塑料袋已被清理干凈,物業也在小區內張貼了“杜絕高空拋物”等提示。但居民們疑惑,到底是因為什么,拋物者要將這些生活垃圾隨意往樓下扔?
塑料袋已清理干凈 小區張貼“拒絕高空拋物”提示
金輝楓尚小區位于武侯區果堰路附近,周圍是一片拆遷改造區域。居民反映,在該小區一棟一單元,長期有人往樓下扔東西,“有時是塑料袋,有時是生活垃圾。”樓下生長著許多樹木,居民們偶爾抬頭,就會看到樹枝上掛著一些塑料袋。
居民們擔心,這樣的高空拋物行為,不但不衛生,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由于一直沒有找到拋物者,居民們便求助當地街道辦和物業,詢問能否通過DNA鑒定等方法,查出扔東西的人。
1月6日上午,記者在該小區走訪發現,掛在樹上的塑料袋已不見蹤影。一位居民告訴記者,他們將問題反映到機投橋街道辦,問題已得到解決。
在一棟一單元大廳入口處以及電梯內,物業張貼了“杜絕高空拋物”等提示,提醒居民高空拋物、墜物傷人會承擔法律責任。
街道辦回應:要求物業加大宣傳杜絕高空拋物
關于金輝楓尚小區高空拋物的問題,武侯區機投橋街道辦事處曾在2021年12月29日作出過回復,要求物業加大宣傳力度,在小區樓棟顯眼處及電梯間張貼公告,闡明高空拋物危害性及應負的法律責任,并通過業主微信群發布公告,引導居民自覺向不文明現象說“不”。
實際上,從2021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拋物”已正式入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而通過“檢驗DNA”等方式查出拋物者,也并非首次出現,去年12月,瀘州市龍馬潭區某小區就因為“天降煙頭”事件,采集過煙頭的DNA進行檢測,事發后,肇事者主動自首。也就是說,通過“全樓棟查DNA”,雖然存在耗時長、涉及面廣等問題,但有時可能是一種有效查出拋物者的方法。
記者 宋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