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成德眉資4地市場監管局會商決定,把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工作納入同城化發展市場監管領域的重點任務,聯合制定了《成德眉資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8月18日起正式施行。
提升線下體驗感
讓消費者敢買敢試
“是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市創建質量的現實需要,是助推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回顧《規定》出臺的背景,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消保處處長陳建國介紹說,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市場監管系統消保工作座談會上提出構建“六個體系”,其中之一就是以深化線下無理由退貨為切口,構建雙贏多贏的消費者保護引導體系。
在提升城市創建質量方面,4地市場監管局自2016年起陸續啟動放心舒心消費城市創建,歷經7年共培育示范單位2000余家。“雖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創建工作實質內涵、示范單位發展質量仍有不足,比如,社會知曉度和認可度還不高,缺乏可圈可點可比的特色。”陳建國坦言,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工作的全面深化,可以進一步豐富創建內涵,增強示范單位質效。
此外,《規定》的實施將提升線下消費的體驗感,讓消費者敢買敢試,進一步增強線下經營商家的競爭力,從而激發消費潛力、提振消費信心,充分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為區域實體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流量變“留量”
鼓勵踐行無理由退貨承諾
實施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舉措,關鍵是誠信,不僅是經營者的誠信,還有消費者的誠信。記者查閱發現,《規定》從原則、范圍、規則、責任、義務等方面對無理由退貨進行了明確。
“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堅持‘政府鼓勵倡導、經營者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原則”——大力倡導線下實體店經營者自愿踐行無理由退貨承諾,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條件及經營商品屬性,確定承諾無理由退貨的具體商品品種范圍,并鼓勵經營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無理由退貨承諾。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經營者二次銷售”——結合成德眉資4市實際,明確了無理由退貨有效期限、商品完好標準、退貨支付方式等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關注的問題。
“消費者進行無理由退貨,需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利用無理由退貨謀取個人不當利益,不得實施‘假意購買,惡意退貨’‘擅自調換’等不當行為”——既充分體現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充分考慮維護經營者正當利益,明確了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發現消費者購買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有權拒絕退貨。
將流量變“留量”,推動形成經濟可持續增長的能力。據陳建國透露,4地市場監管局將引導和鼓勵更多企業自愿參與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公開承諾活動,鼓勵經營者做出更加有利于消費者的無理由退貨承諾,鼓勵同品牌連鎖企業實行異地同品牌連鎖店退貨。可以預見,在不久的未來,成都的消費市場將愈發活躍精彩。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王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