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成都市殘聯獲悉,成都市殘疾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發布,將為具有成都市戶籍且持有成都市核(換)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殘疾退役軍人(含退役殘疾消防救援人員)、退休傷殘人民警察(以下統稱“殘疾人”、在職公職人員除外)統一購買1份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
此次保險由市殘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統一投保購買,涵蓋意外傷害身故、意外傷害殘疾(新增殘疾)、意外傷害醫療、意外傷害住院津貼、救護車費用等方面,成都市戶籍的殘疾人朋友持證即買、無須申請。保期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最高理賠40萬元。(記者 陳秋妤)
(來源: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