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目前,四川在成都、德陽、眉山、資陽、樂山、遂寧、攀枝花等7市正式開展婚姻登記“全市通辦”試點
●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婚姻登記機關的主要認定依據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證
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高蕾)記者19日從民政部獲悉,近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將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據現行規定,內地居民自愿結婚、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這一規則的制定固然有著當時的考慮,但在如今看來,將給不少群眾帶來負擔。
民政部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平均每年辦理結婚登記1000萬對左右、離婚登記近400萬對、補領婚姻登記證400萬對左右,直接服務群眾近4000萬人次。
與之相對的是我國人口流動愈發頻繁的現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有4.93億人處于“人戶分離”的狀態。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動人口中15歲至35歲的人員占了總量的70%以上。這些人員多為外出打工就業、經商辦企業、求學參軍人員,適婚人員占絕對比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流動群體返鄉辦理婚姻登記必將產生較大的時間、人力、物力和經濟成本。
據民政部介紹,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啟動后,如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在試點地區,也可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經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離開戶籍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的主要認定依據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證。
同步播報
川內七市展開“全市通辦”試點
四川在線記者李丹
記者19日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目前,四川在成都、德陽、眉山、資陽、樂山、遂寧、攀枝花等7市正式開展婚姻登記“全市通辦”試點,即男女雙方有一方或者雙方戶籍為該7市戶籍的內地居民,可到本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試點婚姻登記的“全市通辦”,打破了以往的登記戶籍區域限制,將極大方便群眾的自主就近選擇。
下一步,四川省民政廳將在總結7市婚姻登記“全市通辦”工作經驗基礎上,盡快在全省推進婚姻登記跨區域通辦工作,為實現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奠定基礎。
權威解讀
在經常居住地申請婚姻登記時應注意啥?
19日下午,民政部召開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對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予以解答。
在經常居住地申請婚姻登記,當事人應注意什么?
在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看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工程,充滿了風險和挑戰,也非常需要婚姻當事人及社會公眾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王金華表示,為提高“跨省通辦”的效率,避免人員聚集,同時也為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當事人信息提供更充足的時間,試點地區大多開通了網上預約系統。“我們建議當事人按照試點地區的要求提前在網上預約辦理。”王金華說,“工作人員核實信息時,如果發現有材料需要補交,也會主動給當事人打電話,避免當事人來回奔走。”
同時,王金華提示,辦理婚姻登記時,要如實填寫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狀況,以免因信息不實被納入婚姻登記領域失信人員名單。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實施后,如何減少重婚、騙婚現象?
近年來,有關重婚、騙婚的案例時有曝光,引發民眾關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實施后,對當事人信息的核驗難度有所提升,如何減少重婚、騙婚現象?
民政部信息中心總工程師王興玲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將強化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審查,保證婚姻登記的準確性。同時,民政部還將加強與公安、法院、外交、衛健、移民管理、殘聯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加強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狀況信息的核驗。此外,提升婚姻登記機關軟硬件水平也是重要舉措之一。民政部將指導各級婚姻登記機關配置人臉識別、指紋采集比對、身份證讀卡器等技術設備,提高婚姻當事人個人信息比對的準確性。“我們還將加大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的聯合懲戒力度。”王興玲說,“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民政部門將配合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
當事人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需要提交什么證件?
發布會上,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張貞德就當事人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需要提交的證件問題進行了說明。
“如果當事人一方戶籍地是婚姻登記地的,就仍然按照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出具戶口簿和身份證。”張貞德說。同時,張貞德表示,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實行后,對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當事人,將多一種選擇,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新華社記者高蕾(據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