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召開,對外發布本起疫情最新情況。
疫情期間,如何加強市場監管?有感冒、咳嗽的市民購藥如何保障?
發布會上,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可表示,疫情期間對藥店、零售藥店的監管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
一是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我們在第一時間就下發了《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醫藥零售商會、藥品零售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進店出示健康碼、掃場所碼、正確佩戴口罩、配合測體溫”等措施。同時,印制、張貼防疫海報等宣貫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建立了疫情防控常態化監督機制。印發文件,明確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全市零售藥店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23個區(市)縣局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對轄區內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情況持續進行檢查。疫情發生以來,全市累計開展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檢查8221家次,責令整改674家,停業整頓56家。
三是用信息化手段高效開展“四類藥品”的銷售實名登記工作。開發建設退燒藥實名登記軟件平臺,實時登記購買“四類藥品”情況。本次疫情發生以來,截至11月11日16時,全市已累計登記 1472683人購買“四類藥品”,篩查出體溫大于等于37.3℃累計 4074人,均報送排查部門完成處置。
溫馨提示:市民要購買感冒藥、咳嗽藥,進店以前準備好身份證原件或原件照片。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