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2月19日電 (鄒立洋)12月18日,《瀘州市文化旅游發展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暨貫徹實施會召開。《條例》是四川省首部促進文化旅游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將于2025年1月1日實施。
《條例》全文共6章33條,對瀘州市文化旅游發展的規劃建設、開發培育、服務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稐l例》為瀘州市文化旅游發展劃出重點,其包括紅色文化、長江文化、白酒文化、康養文化、鄉村旅游等。
在第一章總則中,對立法目的、立法原則、工作機制和宣傳推廣等作了規定。其中,規定政府要加強對文化旅游發展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文化旅游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定期研究重要事項,協調文化旅游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多元主體參與的宣傳推廣機制,多渠道宣傳推廣本地文化旅游資源等。
第二章規劃建設,對編制文旅發展規劃、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和旅游基礎設施、加強文化數字化建設等作了規范要求。其中,規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編制酒旅融合、山地康養等特色文化旅游資源開發利用的專項規劃;要合理布局公共服務設施,加強停車場、旅游廁所、無障礙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等建設;要加強文化資源數字化建設,推進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高新技術在文化旅游領域的應用。
第三章開發培育,重點圍繞紅色文化、白酒文化、長江文化、康養文化等如何與旅游融合發展作了規定。其中,規定政府要挖掘利用紅色資源,打造紅色旅游經典景區,推廣紅色旅游精品線路,培育紅色旅游品牌;要加強長江文物和文化遺產等資源的系統保護和活化利用,推動長江航運、港口、橋梁、奇石文化等和旅游融合發展;要加強對白酒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開發白酒文化旅游產品,促進酒旅融合;要統籌推進康養旅游發展,建設區域性健康養生目的地,開發山地避暑、中醫康養、運動康體等旅游產品。
第四章服務保障,對涉及文旅發展的經費、用地、人才等保障措施以及景區門票減免優惠對象等作了規定。其中,規定政府要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文化旅游項目建設運營;要統籌保障文化旅游發展用地;要建立文化旅游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人才引進;要制定優惠措施,對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等實行免收門票費用等多種方式優惠。
第五章監督管理,對政府及其部門監管職責、行業自律、投訴舉報機制等作了規定。其中,規定政府要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工作機制,依法及時化解文化旅游糾紛,維護旅游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文化旅游市場規范管理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第六章附則,規定了《條例》正式施行的時間,即2025年1月1日。
文化是旅游的根和魂,旅游是文化的形和體。當前,瀘州正積極搶抓長征國家文化公園、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重大機遇,大力建設文化強市、旅游強市。制定、施行這部《條例》,對瀘州開發好、利用好紅色文化、白酒文化、長江文化、康養文化等豐富的文旅特色資源,以及推動文旅深度融合、規范文旅市場行為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