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4月21日電 (胡敏 王思初)宜賓江安堅定不移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工作,保護水域生態資源。自3月1日進入禁漁期以來,江安縣農業農村局聯合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深入開展禁漁期專項巡護行動,進一步加強禁漁期管理,保護漁業資源。

“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這種抄網撈魚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近日,在沿江巡查時,執法人員發現有市民拿網兜在江邊撈魚,他們立即對這種行為進行了制止,并對其進行了警告和教育。“春季是大多數魚類繁殖的高峰期,會有很多魚類在江邊繁殖。他們使用的這種抄網網眼小,能捕獲不同種類、大小的魚類,但這種行為會對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造成多方面的危害。”江安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周建貴說。
據悉,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江安段)實行全年禁漁,其它天然水域禁漁期從3月1日0時開始至6月30日24時結束。禁漁區以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江安段)的長江水域范圍為主,兼顧其他重點水域范圍。禁漁期間,江安縣天然水域內禁止以任何方式進行捕撈、游釣、挖沙采石等行為,而餐館、水產市場等也禁止收購、經營江河魚。
此次聯合執法行動共出動工作人員12名,執法車輛3輛、勸離抄網撈魚人員5人。下一步,江安縣還將持續加強常態化巡查,同步對禁漁區域進行嚴密監控,嚴厲打擊違規垂釣、捕魚等行為。也呼吁廣大群眾嚴格遵守禁漁相關規定和要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確保長江十年禁漁工作取得實效。
“我們長江江安段屬于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常年禁漁區域,所以任何捕撈作業行為都是不允許的。如果有捕撈行為的,將面臨五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江安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易守奎介紹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