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5月22日電 (唐倩)“價格明顯低于吃住行成本價的,一定是虛假宣傳!我們倡導游客和要求旅行社企業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在川旅游期間,遇到任何困難,都可以撥打12345,使問題很快得到解決。”22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有關部門負責人稱。
5月21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規范全省旅游購物市場秩序的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五條”),“十五條”重拳出擊,主要針對五個方面,“不合理低價游”等突出問題;導游執業行為規范;旅游商品經營主體監管;旅游購物者權益維護;旅游購物市場綜合監管。
如今,在全球化的舞臺上,旅游扮演著促進文明互鑒、展示城市形象乃至中國形象的重要角色。而旅游市場的監管則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底色——旅游體驗美不美,就看監管到不到位。
四川是旅游大省,每逢節假日游客絡繹不絕。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市場秩序監管、服務質量工作等也成了重中之重。不久前的“五一”假期收官,四川納入統計的886家A級景區累計接待游客2744.74萬人次、門票收入29692.89萬元,與去年同比分別增長9.5%、3.28%。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累計接待群眾430.68萬人次。如此大的人流量,四川卻做到了“三無”局面,即:無旅游安全事故、無重大負面輿情、無重大游客投訴。
“為了切實保障游客權益,四川的文旅市場監管一直在跟進和更新,‘十五條’的新鮮出爐就是如此。”該負責人介紹道,“根據‘十五條’的最新要求,旅行社要做到一團一單、每團備案,接受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監督檢查。”
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旅行社,將依法從嚴查處并納入失信旅游企業重點監管名單。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其主要負責人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負責人。
嚴禁擅自增加旅游購物項目;嚴禁擅自改變旅游行程或中止導游活動;嚴禁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嚴禁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費;嚴禁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消費……“十五條”對出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旅游從業人員,將依法從嚴查處并納入失信旅游從業人員重點監管名單。情節嚴重的,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
四川是旅游大省,資源豐厚、起步較早。當下旅游業迎來快速恢復發展,同時旅游消費需求從低層次向高品質和多樣化轉變,在此背景下,如何進一步把優質資源轉化為高質量發展?“我們倡導鼓勵、逐步實行旅游商品線下‘7天無理由退貨’。對旅行社、導游人員、旅游商品經營者及旅游團隊運行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和“體檢式”暗訪,保障游客安逸游四川。”該負責人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