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4月8日電 四川省經信廳日前透露,《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近日出臺,明確四川“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條件、申報程序和管理扶持政策。
據介紹,“十四五”期間,工業和信息化部將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作為重點工作,將通過3年至5年時間,帶動孵化百萬家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十萬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遴選公告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從2014年開始,四川省陸續實施“專精特新”培育認定工作,“十三五”期間共認定四批次,累計培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74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300余家,但政策措施還不夠精準、完善,還存在延續性、規范性不夠強等問題。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目的在于進一步規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實施科學綜合評價。
認定條件是《管理辦法》最核心的內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基本認定條件是在四川省轄區內登記注冊并已經經營3年以上,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突出的中小企業。企業近2年的營業收入保持正增長,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企業近2年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1.5%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比例不低于10%。
“一是突出重點領域。”四川省經信廳企業處相關負責人說,將重點培育“5+1”現代工業體系以及特色優勢產業等省委、省政府確立的重要領域中的中小企業,優先培育主導產品屬于薄弱環節“補短板”、優勢領域“鍛長板”等中小企業。
該負責人強調,在認定范疇上,與大型企業(集團)存在直接、間接控股或管理關系,或為大型企業(集團)成員的企業不予認定。
在認定的基本標準方面,還將根據企業專業化指標、精細化指標、特色化指標和新穎化指標逐項打分。考慮到四川省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管理辦法》在四川五大經濟區企業“門檻”設置上劃定了不同標準,同時針對不同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或貧困地區,對部分指標設置予以適當下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