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6月3日電 (張關華 張雅宜)“向老輩,你在村上從事公路保潔,村上給你買了意外傷害險沒有?”“買了、買了,還是300元一年的,最高保障有30萬元!”日前,在瀘州市納溪區豐樂鎮保安村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該村公益崗位人員向月和高興地向納溪區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保險政策落實情況。
今年初,納溪區收到區政協《關于完善農村公益性崗位保障措施的建議》,該提案指出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大多從事公路保潔、護林防火、河道協管等工作,風險性較高,建議加強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安全保障,就業部門和用人單位積極爭取政策為從事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統一意外傷害險。

納溪區人社局收到提案案后,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研,在上級沒有出臺明確為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購意外傷害險政策的情況下,積極倡導全區各鎮、村結合實際,及時為公益性崗位人員購意外傷害險,強化保障力度。同時,積極向市級部門對接反映,提出爭取出臺政策,為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購意外傷害險的建議。2021年3月,在省人社廳出臺的《四川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中,對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參加意外傷害險進行了規定,明確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為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從政策層面把這一提案進行了落實。
為確保提案回復和上級政策落實到位,納溪區人社局采取實地走訪方式,進村入戶了解農村公益性崗位意外傷害險落實情況。6月1日,納溪區人社局到提案人所在地上門回復提案辦理情況。目前,納溪區有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884人,全部落實了用人單位購意外傷害險政策,加強了他們的意外情況下的兜底保障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