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6月9日電 (劉剛 曹莉 富檢宣)“檢察院解民憂和助力脫貧,是辦實事好事,同意救助。救助有依有據,檢察官工作扎實,我們都支持……”近日,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檢察院舉行了首例民事訴訟類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在場相關人員紛紛表示贊同。

當天,聽證室放著當事人桌牌的座位上是富順縣永年鎮團壩村四組的村民代表。早前,團壩村四組的六戶貧困戶向富順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國家司法救助申請書,富順縣人民檢察院特邀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參加公開聽證。
案情回放
據介紹,富順縣永年鎮團壩村地處川南腹地,交通不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多,是富順縣貧困村之一。2020年4月,有村民陸續反映,團壩村四組42戶村民將土地分別流轉給侯某和包某種植砂仁,其中14戶村民于2015年10月將土地流轉給了侯某,雙方簽訂了《土地流轉承包合同》,約定承包期限十二年,流轉費每兩年交一次。后因侯某死亡,承包土地上種植的砂仁無人管理,土地荒蕪,土地流轉費拖欠,村民們沒有了賴以生存的收入,而承包期限又未到,村民也無法收回土地耕種,大家對此一籌莫展。
富順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在調查了解情況后,決定支持村民起訴,為村民制作了《委托書》和《解除合同通知書》。經多方聯系協調,促成村民與侯某之妻黃某達成和解,順利解除了剩余的承包合同,并將涉案村民的現實困境作為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檢察院綜合業務部。
同時,綜合業務部檢察官到村民家中了解情況,在一戶戶的走訪過程中,得知村民許某某,愛人在2016年因病去世,兒子離婚后外出打工,自己在家帶著12歲的孫子一起生活,許某某因病手腳腫痛,手指僵硬不能彎曲,不能務農,全家靠兒子打工的微薄收入生活;村民劉某某,老伴患有糖尿病、塵肺病、肺氣腫,常年臥病在床,經常住院,每年的醫藥費壓得家庭喘不過氣……
司法救助
據了解,辦案干警通過走訪調查發現,申請救助的農戶均為建檔立卡貧困戶,都是與侯某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民事侵權受害人,流轉費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留守在家的多是體弱多病的老人和留守兒童,家庭非常貧困。辦案部門圍繞本案是否符合《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第七條第七款(兜底條款)規定進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討,認為6戶村民的情況符合第七款的規定,且符合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要求,遂開啟司法救助快速辦理綠色通道,確保了救助政策落實到位。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對《人民檢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第七條涉及的七款救助條件分別作了講解。聽證員在聽取檢察官的客觀介紹后經評議和表決,一致認為6名建檔立卡貧困戶符合細則第七條第七款的救助條件,同意檢察機關的救助意見。
助力脫貧
據悉,為徹底解決涉案村民的后顧之憂,辦案干警積極協調該村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按照村民意愿,協助尋找銷售渠道,幫助30余戶村民繼續種植(砂仁),10余戶村民復耕復產,阻斷因案返貧可能性,既鞏固脫貧攻堅效果,又實現救助救急救困與助力精準脫貧的有效銜接,展現了司法辦案溫度。
近日,領取到救助款的村民將“檢察辦案助脫貧,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錦旗,送到了辦案人員手中表示了深深謝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