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2月13日電 (吳平華)近日,簡陽法院以社區(qū)訴源治理工作站為前哨,提前介入糾紛調處,妥善化解一小區(qū)135戶拆遷戶糾紛。
2007年,簡陽市某建設集團啟動某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因房地產行業(yè)下行,某建設集團資金周轉困難,從2021年8月起拖欠拆遷安置費,經轄區(qū)社區(qū)、街道,以及征補局等組織進行調解未果,進入民先調程序。某建設集團希望135戶拆遷群眾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但雙方難達一致,拆遷群眾因拿不到拆遷安置費不斷信訪,矛盾尖銳、突出,具有重大信訪隱患。
為妥善化解矛盾,法院以轄區(qū)法庭與社區(qū)共建的訴源治理工作站為平臺,通過“微網格+網格+社區(qū)”縱向三級解紛體系,借助微網格員、網格員等力量收集矛盾糾紛的信息,充分了解拆遷群眾和被拆遷企業(yè)的矛盾根源,引導當事雙方合法表達訴求,安撫拆遷群眾情緒疏導工作。經過法庭與社區(qū)共同努力,矛盾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經法院進行調解確認。
征地拆遷往往涉及群眾眾多,涉及利益群體復雜,矛盾尖銳,極易引發(fā)群體信訪活動。法院充分融入訴源治理體系,發(fā)揮基層訴源治理工作站職能,借力基層解紛力量提前介入糾紛化解,以民先調形式予以化解,有效減輕拆遷群眾的訴累。法庭與社區(qū)共建訴源治理工作站的模式,實現(xiàn)了矛盾糾紛信息從“閉塞”到“透明”,解紛資源從“散離”到“集中”,矛盾化解從“滯后”到“實時”的三大轉變,是推動矛盾糾紛實時就地實質化解的有效范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