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印發《關于將靈活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的人員納入生育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的人員(以下簡稱“兩類人員”)可參加生育保險,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擴大保障范圍
“兩類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
2025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即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成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可選擇參加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與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致,繳費費率與我市單位職工一致。
領取失業金期間的人員(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參保失業人員)在參加成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代繳生育保險費,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不繳費。
明確享受條件
滿足這些條件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醫療費用享受條件為處于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
生育津貼享受條件為“兩類人員”生育或終止妊娠時已在成都市參保繳納生育保險費,且在四川省生育保險繳費連續不間斷滿12個月(含)。享受生育津貼期間應處于生育保險正常參保繳費狀態。
落實保障待遇
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這樣申領
“兩類人員”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待遇包括產前檢查費和生育醫療費。產前檢查費為定額補助1000元,生育醫療費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順產5000元;難產(含剖宮產)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如果終止妊娠,將按照終止妊娠的費用標準進行報銷。
生育津貼計發標準分別按照“兩類人員”上年度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數),再乘以下列具體天數計發:順產98天;難產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滿7個月以上終止妊娠98天;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42天;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15天。
“兩類人員”生育津貼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支付給個人。原則上應于成都市規定的計發天數結束、生育或終止妊娠后的12個月內一次性申領。
已在定點醫療機構聯網結算生育醫療費的“兩類人員”可在線申領生育津貼;未聯網結算生育醫療費的“兩類人員”,由本人或代辦人持相關資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窗口辦理,生育津貼與生育醫療費一并申領。所需資料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本人姓名的銀行卡、醫院收費票據、費用清單、診斷證明(門診)/出院記錄(住院)等。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