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養老機構將分五星進行評級
2月4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新修訂的《四川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屆時,四川省范圍內依法辦理登記并備案的養老機構將依據《辦法》進行等級評定。
根據《辦法》,申請等級評定的養老機構分為一般養老機構和農村敬老院兩種類型。其中:一般養老機構主要包含公辦老年社會福利院和民辦養老機構(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
一般養老機構評定等級采用五個等級,從低到高分別為一級至五級,分別授予一星至五星;農村敬老院評定等級采用三個等級,從低到高分別為一級至三級,分別授予一星至三星。首次參評的一般養老機構,最高申報評定四級。同時,還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即依法辦理登記并備案,且在有效期內,開辦運營一年以上;不存在《四川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指標:一般養老機構》提出的一票否決情形的養老機構;截至評定之日起近一年內未發生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事故,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刑事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等情形的。農村敬老院方面,同樣需要依法辦理登記并備案,且在有效期內,開辦運營一年以上;不存在《四川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指標:農村敬老院》提出的一票否決情形的農村敬老院;其他內容與一般養老機構評級條件一致。
《辦法》指出,養老機構評定等級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可以申請重新評定;前一次等級評定一年后,可以申請升級評定。評定程序與首次評定相同。評定等級有效期滿后未再申請參評的養老機構,原評定等級自動失效。(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