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2月30日電 (記者 劉忠俊)記者30日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市雙流區某醫療器械公司未按要求進行貨物入庫查驗,將不合格“假”口罩賣給了醫院,涉嫌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案,將面臨重罰。

據了解,成都市“春雷行動2023”正式啟動后,成都雙流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外省移交的一條違法線索稱,轄區內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向外省某醫院銷售的一批醫用防護口罩經檢驗不合格,且經溯源到生產企業河南某防護用品有限公司鑒定為“假貨”,并非該公司生產產品。
接到線索后,執法人員立即趕往某醫療器械公司開展檢查,對涉案產品相關證據資料進行了調查取證。經查,該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從長春市某藥業有限公司購進了上述批次口罩6000個,并于3月24日全部銷售給了松原某醫院,但實際經營過程中,該公司并未按要求進行貨物入庫查驗,直接由上游長春市某藥業有限公司將口罩運送至了松原某醫院,且對收集的資料查驗不到位,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材料的真偽,從而導致這批假口罩流入了使用環節。
執法人員稱,涉案口罩標示為醫用防護口罩,列屬《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產品類別,管理類別為第二類醫療器械。涉案口罩經標示生產企業河南某防護用品有限公司鑒定,并非該公司生產的產品,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涉案口罩屬于未經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
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綜合考量案件情況,成都雙流區市場監管局擬依法對該公司給予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成都雙流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將緊緊圍繞“護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質量發展”主題,重點整治藥品、食品、重要工業產品、特種設備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查辦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領域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