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動真格!生活垃圾不分類?成都這些地方已開出罰單
四川新聞網成都3月12日訊(記者 李丹)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施行,這意味著成都生活垃圾分類正式步入法治化、常態化、系統化軌道。

生活垃圾投放指南(圖由成都市城管委提供)
不分類投放有啥后果?《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個人違反有關規定,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愿參加并完成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社會服務活動,經城市管理部門核準,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日前,成都部分區縣已經開出了罰單。
武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3月1日上午10時許開出罰單,當事人葉某某在武科東二路460號世豪嘉柏投放生活垃圾時,將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混合進行投放,物業發現該違規行為后,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并進行勸阻。
同日上午12時許,葉某某再次混合投放,小區物業發現并勸阻無效后上報簇錦執法中隊,中隊執法人員現場對其給予書面警告。
同日下午14時,當事人葉某某再次將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混合進行投放,根據《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六十八第一款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100元的行政處罰。
12日,成都市金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消息,3月4日下午,金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出了金堂縣第一張垃圾分類罰單,一位市民因未按規定投放垃圾且不聽勸阻被處罰。
4日上午,趙鎮街道韓灘社區金玉小區垃圾分類引導員發現,該小區居民馬某未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的四分類法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遂對其進行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其正確投放。
誰料,下午該市民再次投放垃圾時,仍不按照規定投放。韓灘社區工作人員勸阻無效,便聯系了負責該片區垃圾分類執法工作的綜合行政執法三中隊。三中隊中隊長黃朝勇及隊員立即趕到現場,向該市民宣傳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并按照條例規定
對其作出書面警告的處罰。這是金堂開出的首張垃圾分類罰單。
成都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罰款不是目的,關鍵是引導市民養成良好習慣。3月是《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的第一個月,處于過渡期,實際工作中主要以宣傳、勸導、整改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