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培哲
近日,記者從省林草局獲悉,四川印發《關于建立森林草原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的通知》,要求年內建立起覆蓋全省的森林草原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
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建立舉報獎勵機制的目的,是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森林草原防火,依法懲處人為因素引發森林草原火情火災行為,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能力。
為實現這一目標,省林草局印發了《關于建立森林草原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州)林草部門結合地方實際明確違法違規類型、舉報受理方式、獎勵領取辦法和信息保密要求,并將舉報獎勵機制作為防火宣傳工作重要內容,向社會主動公開當地舉報獎勵的有關規定、舉報途徑和渠道,增強舉報獎勵機制實施效果。
《通知》鼓勵舉報人依法實名舉報,經查證屬實,對符合條件的實名舉報人,除本人明確拒絕接受外,均應給予獎勵。為強化資金保障,《通知》要求各地協調推動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并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省林草局將加強指導,并將舉報獎勵工作開展情況列入林長制考核內容。
按照時間安排,各市(州)林草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于2023年9月底前建立舉報獎勵機制,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務縣(市、區)林草部門于2023年12月底前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受理舉報并實施獎勵,形成全覆蓋的舉報獎勵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