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唐子晴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草原資源安全,1月10日,攀枝花市政府印發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防火命令明確攀枝花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為每年 12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其中 2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縣級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延長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險期。
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劃定森林防火區、高火險區和草原防火管制區,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建立火災防患責任體系,明確火災防患措施。
命令明確,森林草原防火期內,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時發布禁火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并對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進行嚴格管理;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攀西科技城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定期深入基層一線檢查指導,遇高火險期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負責人帶隊下沉一線包干蹲點指導;全市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和責任單位執行 24 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強化宣傳教育,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嚴格野外火源管控。因防治病蟲鼠害、凍害、計劃燒除、煉山造林、勘察、開采礦藏、工程建設及必要的農事用火等特殊情況,確需在森林防火區和草原上野外用火的,應經縣級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林業草原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批準,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明確現場責任人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組織實施,用火后徹底熄滅余火。
違反防火命令規定規定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禁火令,將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條例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防火命令提出要實施分期分區精準管控。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攀西科技城管委會根據本地火險等級、火險區劃等實施分期分區精準管控,明確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區域和職責任務,落實村民掛牌輪流值班和巡山護林員制度,實行網格化管理。
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應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災報警電話 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