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月8日電 (記者 賀劭清)記者8日從成都市科學技術局獲悉,成都市科學技術局等11部門近日正式印發《成都市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促進科技成果在蓉轉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積極性,加快職務科技成果在蓉轉移轉化,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科技創新成果歸根結底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成都大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向產業功能區匯聚各類科技創新要素。此次《實施方案》提出了十項改革舉措共30條具體內容。
《實施方案》以產權促進創新,賦予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員更多自主權,對落地成都的科技成果給予進一步激勵政策。同時,在健全改革容錯糾錯免責機制、技術類國有資產差別化管理、完善知識價值導向的分配制度、成果轉化載體發展模式和資金投入管理方式等方面全面創新改革。
“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大任務,也是激勵創新創造、促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迫切要求。”成都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實施方案》進一步拓展了改革范圍,是成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升級版”。
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改革上,《實施方案》深化和完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內容,除國家明確“通過分割確權、約定權屬比例的方式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外,提出對不宜確權分割的科技成果,可以通過“先賦權、后轉化”模式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對準備申請或申請中的專利,可共同申請、共同所有;對非專利形式的科技成果,可約定共享。
在優化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實施方案》在貫徹國家明確的高校院所自主決定對其科技成果處置基礎上,提出建立技術類國有無形資產差別化管理制度,對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國有股權,以股權資產整體作為績效考核對象,不對單一項目做增值保值要求。
在完善收益分配機制方面,《實施方案》除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獎勵規定外,提出允許科研人員按規定兼職創新、離崗創辦企業,取得合法報酬,讓科研人員“合理合法富起來”;鼓勵對科研人員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等靈活薪酬政策。這將突出業績貢獻,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其創造的科學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緊密聯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