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城市增至6個
本報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陳碧紅)3月18日,商務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確,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范圍擴大至所有自貿試驗區、跨境電商綜試區、綜合保稅區、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區域);今后相關城市(區域)經所在地海關確認符合監管要求后,即可按相關要求,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業務)。我省德陽、綿陽、南充、宜賓具備開展1210業務條件。加上之前的成都、瀘州,四川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城市增至6個。
何為網購保稅進口?省商務廳電商處負責人介紹,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代碼為1210,其中“12”代表保稅,“10”代表一般貿易。在1210保稅備貨模式下,跨境電商可將未銷售的貨物整批發至國內保稅物流中心,再進行網上銷售,賣一件,清關一件。沒賣掉的, 不能出海關特殊監管中心,但也無需報關,還可直接退回國外。
在該模式下,貨品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打七折。該負責人說,該模式有效解決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B2C)模式下遇到的企業清關難、成本高、政府稅收流失、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等問題,有助于海外優質商品以優勢價格和便捷流程進入我國消費市場,消費者將享受到更優惠的價格、更便捷的購物。
2018年11月,商務部等六部門出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在37個城市試點運行,2020年擴至86個城市及海南全島。來自省商務廳數據顯示,前2個月,成都1210網購保稅備貨進口貨值1.72億元,瀘州1210網購保稅備貨進口貨值1132萬元,商品來源地主要為新西蘭、德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