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記者從四川省司法廳獲悉,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近日印發了《四川省涉企行政復議案件掛牌督辦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通過掛牌督辦工作機制,有效降低企業維權時間和經濟成本,確保重大、疑難、復雜的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得到公正、及時處理,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記者注意到,《辦法》規定,涉企行政復議案件是指企業作為申請人或第三人參與的行政復議案件。掛牌督辦是指對重大、疑難、復雜的涉企行政復議案件,由上級行政復議機構進行重點監督和指導,確保案件公正、高效辦理,將有效解決企業在行政復議中遇到的“久拖不決”“推諉扯皮”等問題,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哪些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可被確定為掛牌督辦案件?《辦法》規定,涉及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群體性糾紛,新業態、新領域、新類型案情復雜以及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書、調解書、意見書等情形的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可以由上級行政復議機構確定為掛牌督辦案件。
此外,《辦法》還規定,市級行政復議機構每年選取1-3件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報省級行政復議機構,省級行政復議機構審核后確定掛牌督辦案件,建立工作臺賬,并書面通知下級行政復議機構。上級行政復議機構指定專人負責督辦,可采取包括書面督辦、現場督辦、約談提醒、定期通報等方式,確保案件高效推進。
(記者 何良 實習記者 陳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