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霞) 清明節將至,記者從市城管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清明節期間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等城市管理工作,營造安全、清潔的城市環境,市城管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禁止在水域沿岸、公園、小區、街道、綠地等公共場所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倡導綠色環保祭祀。
通知要求,清明節期間,要對重要路段、河道溝渠、園林綠地、小區周邊等公共場所明確專人值守,加大巡查力度,及時勸導和制止焚燒香蠟紙錢行為;適時增加環衛清掃頻次,及時清掃焚燒產生的灰渣和殘留垃圾。
要強化專項執法查處。依法查處在公共場所違法、違規焚燒香蠟紙錢行為,加大對非法售賣祭祀用品的查處力度。
積極宣傳清明節綠色文明祭祀公益信息,倡導“宅家云祭祀”等網絡緬懷的在線祭祀方式,教育引導居民群眾自覺響應移風易俗文明祭祀,自覺做到不在水域沿岸、公園、小區、街道、綠地等公共場所焚燒香蠟紙錢。